更新日期:2008/08/27 04:09
閒置衛生室設展售場
〔記者黃淑莉/古坑報導〕古坑鄉桂林國小配合社區營造,借用閒置的衛生室設置「桂林.我的家」,做為社區藝文、農產展示及展售中心,最近卻突然停止營業,令地方及遊客錯愕,衛生局表示,法律規定公有財產不能有營利行為,加上借用期限到期才會回收,一切只是依法行政。
古坑鄉桂林社區擁有好山好水,靠著村長、社區理事長、全體村民及桂林國小師生等全力支持,成功創造桂林奇蹟,為進一步推動桂林健康養生村目標,學校及社區合力將位在桂林國小操場邊的衛生室,打造成為社區營運中心「桂林.我的家」。
地方努力經營見成效
「桂林.我的家」是社區對外窗口,提供桂林各項資訊、預約、農特產品訂購及展示地方藝術家的作品等,縣議員謝淑亞指出,「桂林.我的家」平日有2名擴大就業方案人力協助,主要經營者是桂林國小總務主任黃錦淑,她犧牲假日到山上當廚師、服務生,除油、瓦斯、醬油等必需品費用請公款,大多數物品都是黃主任免費提供。
為達到桂林養生村目標,店內提供的蔬菜、桑椹、香椿都是黃主任自家栽種,黃主任經常一大早到菜園拔菜,或在家熬煮桑椹,讓遊客能吃到天然、新鮮的食物,黃主任不僅不計酬勞、食材也不算錢,販賣所得更全數捐給學校做為學生圖書基金。
被收回 衛局︰依法行政
謝淑亞說,「桂林.我的家」因有家的溫馨、食物健康養生,儘管沒有廣告、招牌,但靠著遊客口耳相傳,仍建立基本客源,學校著手計畫第2階段社造任務,沒想到衛生局突然收回衛生室,讓地方及學校的努力可能因此白費,對社區更是一大損失。
衛生局表示,借用合約是學校與衛生所簽訂,衛生局接到稅務單位房屋稅繳納單,調查才知校方有營利行為,依「雲林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」規定,公有財產不能營利,所以才會收回。